项目名称:《龙岩市实施河长制条例》
采购人:龙岩市人大常委会
承印企业条件:龙岩市中心城区印刷企业,在福建省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印刷厂资质;具备设计、美编、印刷等编印服务的技术条件和设备设施条件,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编印。
公告时间:2020年3月26日
报价时间: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3月30日
报价方式:参与报价的印刷企业填写《〈龙岩市实施河长制条例〉编印报价单》并加盖公章、一册印刷样本于报价时间内(正常上班时间)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址:龙岩大道1号市行政办公中心东附楼北楼436,联系电话:2320392)。
其他事项:报价材料请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报价含运输费和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