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开门立法 凝聚法治“公约数”
——在《龙岩市实施林长制条例》立法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龙岩市实施林长制条例(草案修改稿)》
5月29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龙岩市实施林长制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该条例从立项、起草到初步审查、二审每个阶段都贯穿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把握民主立法的全过程化、公众参与的全面化、人大代表作用的充分化和民意采纳的实效化,努力实现从立法格局上体现最广泛民主,从立法程序上体现最真实民主,从立法结果上体现最管用民主。
最终形成的《龙岩市实施林长制条例(草案修改稿)》凝聚了法治“公约数”,用行动书写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重要意义
我市是全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和福建省重点林区,森林覆盖率达79.21%,连续多年位居全省首位,先后获得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全国森林城市、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等荣誉,全市7个县(市、区)均被评为福建省森林城市(县城)。
2021年,我市全面实行林长制。制定实施林长制条例是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实际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动我市林长制工作及持续拓展提升林改“武平经验”的现实需要。出台这部地方性法规将推动我市林长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实现从“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为我市持续深化实施林长制提供法治保障,为打造生态龙岩注入新动力。
起草阶段
2024年5月,龙岩市林长办公室印发了《龙岩市实施林长制条例立法工作方案的
通知》,由市林业局牵头,会同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成立《龙岩市实施林长制条例》起草工作小组。
起草工作小组针对当前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市森林资源管理实际,并借鉴先进省市经验,经实地调研、内部多次座谈、征求各部门意见、征求公众意见以及召开论证会等程序,经过十余次修改,于2024年9月,完成《条例(草案)》初稿起草工作。
2025年1月21日,《条例(草案)》送审稿经龙岩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七十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修改完善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初步审查阶段
2024年12月,经市委批准,《龙岩市实施林长制条例》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审议项目,于3月上旬开展初审工作调研。
立法项目启动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主动提前与市政府办、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对接,有序推进各环节立法工作,及时跟踪掌握《条例(草案)》起草情况,对起草中涉及的问题进行充分的探讨,使《条例(草案)》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前往新罗、永定、武平等地,综合运用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下沉山林乡村一线,广泛听取各方对林长制工作推进及《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将人民群众的心声呼声融入《条例(草案)》中。
初步审查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践行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形成了初审报告和条例草案建议修改稿。2025年3月27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龙岩市实施林长制条例(草案)》和初审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审阶段
初步审查后,为了做好草案的修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征求立法专家顾问、市县有关部门的意见,并通过龙岩人大网、龙岩人大公众号、闽西日报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今年3月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炎洪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以及长汀、武平、连城、新罗等地开展专项立法调研,并主持召开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市直有关部门、县(区)人大及其有关委室、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政府、村(居)委员会、部分人大代表、部分政协委员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在此基础上,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反复论证、修改。
2025年5月20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第十九次全体会议对修改后的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形成了《龙岩市实施林长制条例(草案修改稿)》。5月29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龙岩市实施林长制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草案修改稿立足龙岩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开门立法,开展了大量的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对章节结构、工作任务、林长体系、工作机制、责任追究等方面进一步优化调整,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根据立法计划安排,条例草案拟于今年七月底提请常委会会议进行三审并表决通过。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后,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将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再作进一步的调研、论证和修改,及时向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省直有关单位以及专家征求意见,并在提交下次审议表决通过之前,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确保出台的地方性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我市落深落细落实林长制工作,有力有效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
以绿为底 向绿而兴
初夏时节,闽西大地阴雨绵绵,春天长出的绿意此刻更加郁郁葱葱、生机勃勃。作为南方重点集体林区、福建省三大林区之一,我市森林覆盖率79.21%,居福建省首位、全国前列。绿色,早已成为龙岩的一抹亮色和林业发展的底色。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拓展提升林改“武平经验”和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扎实推进林长制工作,推动新时代龙岩林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坚持“一盘棋”构建“防护网”
2020年1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提出全面建立林长制。次年,我市在总结长汀、武平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紧扣“林”这个主题,紧盯“长”这个关键,紧抓“制”这个保障,落深落细落实林长制工作,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巩固发展提供保障——
把“林长制”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全市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4281名,建立涉及25个部门组成的林长制成员单位,下设“林长制”办公室。全市实行护林员网格化管理制度,乡镇建立林长制指挥分中心,并配置无人机,构建“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立体化智慧化护林巡护新模式,实现护林巡护全覆盖。
健全生态司法协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实现“林长+公检法”工作联络室全覆盖。创新生态司法护航机制,新罗区法院审结全省首例森林碳汇赔偿刑事案件,入选2022年福建法院生态环境十大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广,并写入了全国两会最高院工作报告。
此外,我市选聘了15名台企热心人士担任“台胞林长”,聘请了59名民间林长,以社会监督人的身份参与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同时,每年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林长制执行情况专项视察调研,共同守护生态家园。
用好“关键招”改革赋活力
龙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导、亲手抓起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策源地。近年来,我市围绕国家、省深化林改决策部署和市委安排“十项重点改革”任务,出台《龙岩市拓展提升林改“武平经验”进一步深化林业综合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实施六大机制创新。
其中,在创新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方面,放宽人工商品林采伐年龄限制,盘活全市480万亩人工商品林、林木资产逾7亿元,预计受益林农超55万人。在创新林业碳汇工作机制方面,我市完成全省首单福建碳中和林碳汇交易,在全国林业碳汇试点研讨会上作典型交流发言。在创新林业金融服务方面,搭建覆盖全市的林业金融区块链融资服务平台,发放林业贷款超12亿元......
同时,我市在改革试点时突出“多方得益”“多式联营”“多重服务”的“三多”改革试点,全市七个县(市、区)共发行股金型“福林票”10单,票额总计1300万元,林票山场经营面积4073亩,参与认购154人(户)次,在全省率先实现“福林票”发行全市覆盖;成功备案签发两个碳中和林项目碳汇量7.5万吨,累计发行林业碳票14张。上杭白砂林场与福建和康药植公司合作,打造全国最大蕨类植物种植基地,实现林场、企业和林农互利;全国首个林业综合服务智慧管理平台“e林通”在武平上线,漳平市创新服务新机制,被国家林草局列为海峡两岸现代林业融合发展试点。
“用绿”兴产业走好共富路
生态龙岩,产业向“绿”。近年来,我市坚持“生态优先”理念,聚焦产业发展,全力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打造生态富民新模式,绿色生态产业增长迅猛,2024年全市林业总产值达588.6亿元,同比增长5.61%。
做强做大林下经济。印发《龙岩市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打造“一县一品”区域特色林下经济,已形成了武平紫灵芝、长汀茯苓、连城铁皮石斛、上杭骨碎补、永定巴戟天、漳平牛樟芝、新罗黄花远志的区域特色品牌,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做优做实花卉苗木产业。持续打造连城朋口、永定龙潭、漳平永福、武平东留等一批特色花卉小镇,推动“杜鹃花、国兰、富贵籽、蝴蝶兰”四大盆花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促进生态旅游融合发展。持续完善“森林人家”品牌,推动生态旅游与教育、康养等深度融合发展。连城县宣和镇获省级森林康养小镇,武平县白水寨瀑居、连城清水天一温泉度假村获省级森林康养基地。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中林集团、广药集团旗下康美药业、汤臣倍健旗下和康药植等公司来我市投资参与林业建设。和康药植在上杭打造全国最大中草药“骨碎补”苗木繁育基地;康美药业流转林地10.6万亩发展林下中草药。
以绿为底,向绿而兴。在实施林长制的路上,我市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机制,形成了各级林长牵头、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大格局,林长制探索实践逐步走深,有力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实现了“生态美”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市人大代表陈柳芬:践行“两山”理念 完善龙岩林长制
龙岩市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是福建重要的生态屏障,在推行林长制的进程中,我们必须以“两山”理念为指引,守护好这一方绿水青山,让其源源不断地转化为金山银山。
在责任落实方面,当前虽已构建四级林长体系,但职责划分存在模糊地带。应当明确各级林长具体任务,如村级林长负责日常山林巡查,及时上报异常情况;乡镇林长统筹协调本区域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工作;县级林长制定年度林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同时,建立严格考核机制,以森林覆盖率、林地保有量等关键指标为考核核心,考核结果直接与干部绩效挂钩,对履职不力者严肃问责。
资金与技术支持也不可或缺。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设立林长制专项基金,用于购置先进监测设备,在重点林区安装高清摄像头、传感器,借助物联网技术实时传输森林资源数据,实现智能化监管。此外,还要扶持林业科技研发,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开展合作,研发高效林木培育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治技术等,提升林业发展的科技含量。
市人大代表张远连:让条例更贴合实际
龙岩是森林覆盖率高达79.21%的革命老区,那连绵青山、广袤森林,更显森林资源对于闽西革命老区的重要意义。
《龙岩市实施林长制条例(草案修改稿)》在协调区域内森林资源以及生态系统保护方面,需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深度联动。如:林业部门与气象部门可建立更紧密的合作机制,在暴雨等灾害预警时,能提前做好森林防护措施,减少灾害对森林的破坏。据统计,每年因暴雨等自然灾害对森林造成的损失不容小觑,加强联动可有效降低这一损失。
《条例》也践行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要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要积极鼓励林农种植特色中药材、开展森林康养等项目,让森林不仅成为生态屏障,更成为百姓的“绿色银行”。
在推动条例实施过程中,多深入基层,了解林农的需求和困难,让条例更贴合实际。《条例》是建设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发展绿色经济、绿色产业的重要基础,更是打造山清水秀、空气清新、生态优美、百姓富足、幸福龙岩的重要保障。
市人大代表许玮玮:强化科技赋能 提升护林“智”效
《龙岩市实施林长制条例(草案修改稿)》共35条,紧扣“绿色”主题,聚焦林长制实施工作要求,明确各级林长主体责任。以“林”为本,更好保护、发展我市特色林业资源。充分考虑各级林长不同职责定位、现实需求和可操作性等,对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不同职责定位作了具体规定,推动各级林长切实做到“守林有责、守林负责、守林尽责”。
建议一:强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人民政府对林业经费运转的保障。加强各级林长、护林员、森林警长护林专业知识培训,明确了解职责区域内的山林林斑号、地界界址等内容。同时,适当考虑给予村(社区)林长巡林油补、护林通信等补助。
建议二:在运用科技手段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基础上,及时更新科技设备。如:配备具备高精度测绘、夜视热成像、远程喊话等多功能无人机。
建议三:对列入生态红线、生态林区域保护的天然林、生态林及控制采伐的人工林给予提高生态保护补偿金,激发林农护林积极性,增强生态保护地区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市人大代表潘映忠:建立联动机制 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为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管理部门应深化协作机制,林业与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开展联合巡查、专项执法行动,制定联合执法工作流程与规范,明确各部门在执法中的职责分工,加强信息共享与协同配合;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搭建跨部门的林长制信息共享平台,整合林业资源数据、执法信息、项目建设信息、生态监测数据等,各部门可实时上传、更新相关信息,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提升协同工作效率。如林业部门发现森林病虫害疫情,能及时通过平台共享给农业农村部门,共同制订防治方案。
加强智慧林业建设投入,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如人工智能图像识别技术用于森林火灾早期预警、病虫害监测;利用大数据分析优化林业资源管理决策,根据森林资源分布、生长状况等数据,合理规划林业产业布局、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加速林业新技术、新成果在龙岩市的转化应用;定期组织林业技术培训与推广活动,向林农、林业企业等普及先进的林业种植、养护、经营技术,提升林业从业者科技素质与生产水平,确保高质量推进林业事业发展。
市人大代表林根根:守护绿水青山 促进生态建设
森林是闽西革命老区最宝贵的绿色财富,是九龙江、汀江、闽江三大水系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龙岩现有林地面积238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9.21%,涉及7个县(市、区)121个乡镇,其中武平、长汀、上杭等重点林区县林地占比超过县域面积的80%。对于加强龙岩市的山林保护工作,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将最美好的生态环境还给大自然。要推进综合管理,扎实抓好重点山区、重点林区的生态保护,减少各类可能破坏山林生态的行为,确保美丽山林常在、优质生态资源得以留存。
通过责任细化,建立长效机制,统筹推动地方政府落实生态保护责任,全面施行“林长制”,加强山林保护的立法执法和宣传引导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山林的良好氛围,让龙岩山林永远翠绿、水流永远清澈、空气永远清新,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践路径提供法治保障和行动指南。
市人大代表谢凌云:注入新动能 绘就新画卷
近年来,龙岩市全面推行林长制成效显著,构建起完善的林长体系与工作机制,为森林资源管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筑牢根基。为持续提升林长制实施效能,市人大代表结合实践经验,提出三方面优化建议:
在完善部门协作机制上,建议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清单,打破沟通壁垒,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同时,积极推动市、县(市、区)林长与相邻区域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共同攻克跨区域生态保护难题。
优化考核监督机制也至关重要。可构建分层考核激励体系,通过县级考评乡级林长、乡级考评村级林长,以奖励资金激发工作积极性。鼓励村(社区)推选民间林长,为森林日常管护注入群众力量,并给予适当补贴。
此外,还需拓展信息公开途径。除传统方式外,充分借助新媒体平台,通过政府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公布林长信息、责任区域、工作动态及保护成效,让公众实时掌握林长制进展,提升工作透明度与公众参与度。相信这些建议的落实,将为我市林长制工作注入新动能,绘就绿水青山新画卷。
永定区人大代表张礼福:聚焦立法护航 筑牢林业发展根基
闽西是老区,也是山区,立法是守护家乡绿水青山并把它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法治利器。就《龙岩市实施林长制条例》提出以下建议。
强化基层队伍建设。针对乡镇林业站人员不足、技术薄弱的现状,建议条例明确要求各乡镇按辖区林地面积比例配备专职林业工作人员;推行“林业定向生委培”政策,由市级统筹资金支持技能提升,夯实林业治理根基。
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建议在条例中规定区级财政每年单列乡、村两级林长制专项预算,明确人均巡护经费标准及动态调整机制;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碳汇林认养”等方式参与林业建设,对贡献突出的企业给予用地、税收政策倾斜。
构建协同共治格局。建议增设条款,由各级林长办牵头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解决林地执法等难点问题;推行“村民林长积分制”,将巡林护林与村集体分红挂钩;设立“有奖举报”平台,简化流程并保护举报人隐私。
武平县人大代表钟志銮:让林长制工作在基层有的放矢
为更好推动《龙岩市实施林长制条例》的落实,结合龙岩市生态特点和林业发展需求,提出以下建议:
强化考核问责与激励。将森林覆盖率、生物多样性保护、碳汇增量等纳入考核指标,实行差异化考核(如山区与城区权重不同),设立“红黄牌”警示制度,对连续考核不合格的林长启动问责;对表现突出者给予生态补偿资金倾斜或荣誉表彰。
引入社会力量协同治理。设立“民间林长”岗位,吸纳环保组织、志愿者参与监督;开通“随手拍”举报平台,公众上传破坏森林线索可获积分奖励(兑换景区门票等)。推动林业企业与科研院校合作,开展珍稀树种保护、生态修复技术攻关。
提升应急能力建设。在重点林区布设防火隔离带、蓄水池等基础设施,组建专业化森林消防队伍,配备热成像无人机、高压水枪等装备,每年开展2次以上应急演练。
打造本土化宣传载体。利用客家文化资源,编写“林长制山歌”、制作方言宣传短片,通过圩日集市、村广播站传播,增强群众认同感。
策划:廖进 吴国文 高营光 陈长帮
执行策划:吴友林王仰华 傅加斌 阙国豪 莫志强
本版图文由龙媒体记者 罗焕辉 周千炜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