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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龙岩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来源:龙岩人大 傅思源 日期:2025-05-14 【字号: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计划,近期,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监督方式,组织开展《龙岩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执法检查。5月8日至1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詹昌建带领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新罗区、上杭县、长汀县、连城县等地部分乡村的村庄规划、农村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情况;召开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执法检查汇报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桂秋、秘书长张亮春和部分常委会委员、农业农村委组成人员、农经专业代表小组成员及县乡人大代表参加检查,副市长邱开养陪同。



检查组对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扎实贯彻执行《条例》,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美丽乡村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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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强调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仅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

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入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坚持问题导向,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注重宣传引导,激发内生动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村民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员带动作用,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营造全民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

要完善长效机制,确保长治久洁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标准,完善社会化管护和服务体系,统筹整合涉农项目和资金,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坚持因地制宜,重视价值转化加强村庄风貌引导,突出地域特,推进环境整治与产业发展互促共进,不断拓展“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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