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监督工作 > 执法检查
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龙岩市长汀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来源:龙岩人大  日期:2023-05-12 【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龙岩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5月10日至1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詹昌建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龙岩市长汀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琼珊、秘书长张亮春等参加检查。副市长廖深洪、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察看了长汀县水土保持、生态治理等情况,听取了市政府、长汀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汇报。总的看,《条例》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检查中也发现存在依法治理有待加强、局部生态比较脆弱、监督管护力度不够等问题。

检查组强调,要牢记殷切嘱托,扛起使命责任,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推进《条例》实施。要强化宣传引导,推进依法治理,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贯彻实施《条例》、依法治理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要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治理成效,把握好治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推动“两山”价值转化,努力实现水土流失治理“全胜”目标。要对标对表《条例》,狠抓治理落实,从加强规划与保护、保障与促进、生态文化培育、监督考核、法律责任落实等方面入手,狠抓水土流失治理,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收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