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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清流润岩城——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龙岩市实施河长制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来源:龙岩人大  日期:2022-06-02 【字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5月31日-6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詹昌建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龙岩市实施河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琼珊、秘书长张亮春及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参加检查。副市长廖深洪、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重点围绕《条例》宣传、河流水质和水生态保护状况、河长制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涉河涉水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等方面,实地察看了新罗、连城、长汀三个县(区)部分镇村河道整治、安全生态水系建设、依法规范采砂、山水林田湖草项目建设、生活污水连片治理、涉河违建拆除等情况。

检查组对各地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和所取得的成绩予以了充分肯定,认为各级河长积极履职,推动了《条例》有效实施,使河湖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但检查中也发现存在诸如《条例》宣传力度不够、管河护河自觉性有待增强、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有些部门监管履职落实不到位、有些地方生活及养殖污水直排等问题。

检查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实施好《条例》,压实责任、明确职责,督促依法履职,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河道管理工作,推进河长制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摸清底数,认真排查河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完善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为持续推动我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要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因地制宜加强河道管理保护,及时处置侵占破坏河道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加大《条例》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营造全社会崇尚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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